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羽族
举着正义的大旗,就这样
快的与诸家签订契约,买下了这六十名…哦不,五十九名俘虏。诸家到是有些不好意思,说要不我们从大都再给你补一个过来,紫林
大手一挥,很豪
的说不用了。
特别通行证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权利,即便是现在,两族之间也很少有人能拿到这
特权。每一次的特权发放背后都代表着海量的利益和
大的政治需求。有了特别通行证,就可以自由
两族边境,在两族内
行
易。
说起来是互换人质,如果同样释放六十名人族,那么一换一的情况下,凭什么羽族还要给诸家这许多特权?通行权说起来是一换一,可诸家给的是平天城的自由通行权,羽族给的是天空之城的自由通行权,那能是一码事吗?
取智
团的经验,同样是消息的传达者,也可以分成两个人。一个是从
火之莺那里得到信息的,一个是把信息传递给紫林
的,如此一来,又
一步保证了消息的阻断
。
火之莺死了,老者死了,只剩下唯一知
的秘密的是玉琉明,而作为秘密的传承者,玉琉明却理直气壮的不认识
火之莺,这样就掩盖了一切谎言可能存在的缺陷。
但事实是,这两者并不必须是同一个人。
至于特许经营权则是对特殊资源的经营权限。两族都有一些特殊的修行或战争资源需要
易,但是在未经许可下
易这些资源本
就是违禁,只有经过许可的经营权才能购买到这些特殊资源。
紫林
回去见了雾月靡,第二天谈判的
度就直接加快。
在双方的谈判商讨中,其实谁都没把俘虏们当回事,但作为棋
,他们被争来争去,相互试探,的确是相当好用。
使节团同意了诸家的要求,一:对诸家发放特别通行证,许可诸家的商团
羽族控制下的区域
行正常
易。该权限仅限于诸家,每年一次,人数不得超过五十人,同时平天城也要给与羽族一个指定家族额外通行权利。二:给与特许经营权,许可
易一些特殊资源,包括十二
违禁品
易,但数量在严格限制内。三:释放同等数量与实力的四十名人族,
目标可以由第一支商团代表
行决定。
哪怕是同一个人扮演,也可以是不同的人
。
诸家狮
大开
,一
气想要所有违禁品的
易许可,羽族自然不可能同意,双方因此纠缠不休。本来羽族也没打算真完成
易,所以就在这个问题上故意争执。现在可好,一听说有掌握母虫之秘的囚犯,雾月靡当即同意,放开十二项违禁品
易权,数量上也给与了格外的宽松。这已经是相当大的让步了。
至于释放四十名人族,这主要是给羽族一个面
。
这吃亏的
分,就只能是那少释放的二十名人族来填补了。
何况这件事他们也不会怀疑。
第一条没什么好争的,就是给与不给的问题。羽族不是没给人族发放过特别通行权限,再放一张亦无不可。
特许经营也是一样,平天城到是放开了本地采买,允许羽族无限制购买,可你就一个平天城,能有多少特殊资源?能和整个羽族地界的资源相提并论吗?
第二条则要多
许多细节,关键在于哪些商品可以特许经营,允许的数量又是多少。
至于说多救的二十个羽族到底值不值这个价——谁敢说我羽族之民不值钱试试?
在这
情况下,一切就变得顺理成章起来。
可以说,谁获得这个权利,谁就掌握了至关重要的渠
。而且这个权利是只掌握在少数人手中的,也就意味着
大的利
。
们到底想
什么,但是在苏沉诸尘寰给
的
条件下,他们隐约还是猜到了一些内容,并
准的指
:把消息提供者和打
敌人的内
的目标搁置在一起,本
就是
偷懒的想法,是本能的规避复杂的思维模式。
最简单的结论就是:哪怕将来苏沉假扮的翠羽空痕
了岔
被人发现,也不会因此怀疑母虫。反之,母虫的事
了问题,也不会牵扯到翠羽空痕的
份。两者不
备相关
,安全
就会大增。
但是没有关系,有这份接
就已经够了。
完全可以各行其事。
这样说起来羽族不是吃亏,而是更加
惜本族,情愿多付
些好
,只为多救回一些本族。
紫林
和他背后的羽族可以怀疑一切,但最终他们会发现,无论怎么查都是死无对证。
一直以来,诸家和使节团的争执其实就在这第二条。
老者的确在大都的时候与
火之莺有过接
,但仅仅是一面之缘而已,
火之莺不可能就这样把秘密
给一个不熟悉的陌生羽族。
但可以肯定,它在名义上很
,但在实际执行中,永远是狗屎不如。
生命的价值是什么?这不好说。
他们太想要母虫了!
玉琉明和老者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被选中的。
如此一来,事情就好办了很多。
正因此,提供信息的应当,也必须是另一个羽族。
提供消息的可以是提供消息的,打
内
的可以是打
内
的。